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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7-06-06
  6月5日,我局顺利召开《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任洪兴副局长代表我局向各界新闻媒体通报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情况、《实施意见》的相关工作举措。中新社、新华日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中国常州政府网站、中吴网、中国常州网等各大新闻媒体悉数到场并竞相报道。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2016年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8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我市《实施意见》明确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明确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开展集体协商、依法保障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安排休息休假、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制度等方面内容;注重加强职工人文关怀。明确了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关注职工身心健康、重视职工职业发展等方面内容;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明确了健全企业内部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方面内容;努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明确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群组织作用、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等方面内容。
  发布会上,任洪兴副局长介绍了文件出台的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以及今年贯彻落实的主要举措,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并就现场媒体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详尽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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