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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2017年度高级人力资源师的职称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19

今年我省首次开展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此举将为我市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带来政策利好。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江苏省人力资源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省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在全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中单列人力资源专业,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人力资源师和正高级人力资源师。

此次首设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适用于全省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和开发、绩效管理、薪资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一律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的要求。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树立鲜明的能力和业绩评价为职称评审改革的导向。

在资格条件设置中,对规定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淡化要求,不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扩大职业能力认可的范围,不再把经济类职称作为唯一申报条件,同时也把国家职业资格中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纳入范围;突出专业能力要求,把论文作为资格条件设置中的一个可选项,扩大了论文的外延和形式,把学术报告、课题调研报告、专业论文、行业标准、教材技术手册等都纳入为参评的选项。

截止到9月15日,我市共上报高级人力资源师17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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