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文明出行 |
发布日期:2017-12-18 |
为帮助大家学习最新的交通法规,进一步增强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的意识,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12月15日下午,市人社局特邀市公安局副局长顾锋在行政中心群贤堂举办了一场交通安全专题讲座。会议由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良主持。 顾局长围绕如何识别信号灯、如何识别电子警察、如何识别电子警察、如何识别道路监控、高架道路交通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讲原理,又讲案例;既讲现在,又讲未来;既讲问题,又讲方法。还与大家进行了互动。大家普遍反映很务实、很受用。 最后,市人社局局长陈志良希望大家深刻理解授课内容,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并提出三点倡议:一要守护文明。一个路口的文明,折射着一座城市的文明;一座城市的斑马线,既是引导行人安全过马路的“生命线”,也是这座城市文明素养的检验线;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流动的名片,也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作为工作和生活在这座全国首批全域文明城市——常州龙城的一员,都要自觉地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和维护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个人轻轻的一小步,助推我们的城市在文明之路上迈出一大步。二要敬畏法律。敬畏法律,才能遵守法律,才能在法律之下安心工作、幸福生活,才不至于目无法纪,偏离轨道。作为公职人员,更应该有这种敬畏意识,这也是一项最起码、最基本的素质。现在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交通联动失信惩戒和交通信用审查制度,尤其对公职人员作出了很多的规范与约束。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也没有特例,每名同志要将这种对法律的敬畏根植于心,外化于形,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让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蔚然成风。三要引领社会。公务员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着其形象、品德、修养、言行等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对社会有着很强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每一位同志不仅是交通参与者,更应该成为交通管理者、文明宣传者、交管志愿者、风尚引领者,都应该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自觉行为,带动我们的城市更有温度,更加温暖,更见温情,以自身榜样的力量助推和引领整个社会法治水平和道德水准的飞跃。 局机关全体同志、局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约20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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