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推进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实施成效明显 |
发布日期:2018-06-21 |
为全面实施医保医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平稳运行。近日,我市先后两次发布《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信息申报情况通报》,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加紧申报医保医师信息,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进行明确。对尚未开展医师信息申报工作的医疗机构在通报中列出名单,提出批评。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布《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医保服务管理办法》、《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医保服务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医师医保服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医师编码”和“医师姓名”字段将设置为必传项,并且要与医疗费用刷卡结算一并上传。 通过两次通报,369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信息申报单位由338家增加到357家,申报率由91.6%提高至96.7%,医师申报人次由9421人次增加到9997人次。 下一步,我市将对仍未开展医师信息申报工作及医师信息申报数量误差较大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督查,并将各定点单位完成情况作为协议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付费方式改革、医保预算调整清算、周转金以及月结算款拨付、信用等级评定、年度稽核、年度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将医保监管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医师、参保人员延伸,确保今年6月30日前我市医保医师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全面实施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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