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系统推进市人社局“五型”机关中“法治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市人社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研讨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上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婕作了题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重点之解读》的专题辅导,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良围绕《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出要求,局党组成员就《条例》进行了集中交流,副局长苏叶主持会议。局党组全体成员,局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辖市区人社局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专题辅导围绕《条例》,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背景及政策导向出发,结合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和典型案例,按照体例概念原则、公开主体明确、不予公开种类清晰、公开力度加大、时间期限变更、对滥用申请权的制约、答复形式丰富及责任部分免除等八个方面对修订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
陈志良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透明、法治、廉洁、高效政府的必然要求,《条例》施行至今已逾十年,在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体现了“依法行政”的价值理念,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修炼思想境界,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专业的水平、过硬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助力全市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构建安定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陈志良强调,人社部门在《条例》的贯彻执行上要做到“三个始终”:一是始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及时研究出台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办法,细化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结合省政府《行政应诉办法》《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基本规范》、省人社厅《行政复议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审理标准,从源头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化。二是始终以群众需求为重心,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瞄准“一切工作让群众满意”的根本目标,认清“信息公开申请大户”的自身角色,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群众诉求导向,严格遵循规定和程序,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并不断提高各类信息化平台服务质量,及时发布、宣传民生政策,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业的信息需求。三是始终以常态长效为目标,确保信息公开效能。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纳入全市人社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落实;始终关注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典型性案例研究,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手段;加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人社领域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苏叶就如何落实《条例》提出认真组织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和注重工作成效三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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