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举措 |
发布日期:2019-12-25 |
日前,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四优一加强”十五条新举措,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简政放权、创新提优、提高效率。 《通知》对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聘用、流动配置等四方面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一是明确市属事业单位未使用的增人计划可延续至下一年度使用。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超出年度增人计划的,可在空编内简化程序追加计划。二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除公开招聘方案(计划)需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外,其他招聘公告、招聘组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环节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主实施。三是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实施统一招聘笔试成绩全年有效的新方式,事业单位在统一招聘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根据公开招聘方案(计划)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统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四是事业单位在引进或聘用急需高层次人才、服务科技创新工作人才或有创新实践经验人才时,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创新岗位或流动岗位。五是支持实施各项人才引进计划,鼓励事业单位采取选调方式引进人才。 《通知》强调要加强工作保障,严明工作纪律。人社部门要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搭建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减少证明材料,强化内部协调合作,明确办事时限,主动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重点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对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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