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欠薪犯罪
发布日期:2020-01-13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少数企业和个人仍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拒不依法履行工资支付责任,损害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我市人社部门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坚决依法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警示欠薪企业和个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常州市人社局公布2019年度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

一、武进区邢红友机械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武进区邢红友机械厂负责人闵长友,因经营不善,拖欠20余名职工2014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365220元。闵长友采取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拖欠工资。该厂职工发现其逃匿后,向武进区人社局举报。武进区人社局于2017年1月22日开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并通过在该厂经营地张贴、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2017年1月23日在该厂经营地张贴并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以发送彩信等方式告知,责令闵长友于2017年1月24日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闵长友仍逃匿在外。2018年11月24日被网上追逃抓获归案,仍未支付劳动者相关报酬。2018年11月24日闵长友被刑事拘留,12月6日被逮捕羁押。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闵长友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3月20日,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闵长友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其继续支付尚未支付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365220元。

二、江苏新旋风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通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江苏新旋风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通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实际经营负责人蒋萍,因经营不善,江苏新旋风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拖欠85名职工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887560元,常州市武进通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21名职工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172763元。蒋萍于2015年7月21日关闭手机并逃匿。职工讨要工资未果,向人社行政部门投诉。武进区人社局调查后,于2015年7月28日向两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联系蒋萍,并在两公司住所地张贴公告,责令两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蒋萍仍逃匿拒不支付拖欠工资。2016年10月9日上海市金山公安分局抓获蒋萍并临时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2016年10月10日蒋萍被刑事拘留。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江苏新旋风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通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蒋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3月28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江苏新旋风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常州市武进通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蒋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钟楼区荷花川乐园饭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钟楼区荷花川乐园饭店经营人冯金林,拖欠15名职工2017年3月至8月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133264元,并逃匿拒不支付拖欠工资。2017年9月7日,钟楼区人社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公告送达。冯金林仍未支付职工工资。2017年10月20日被刑事拘留。

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24日起诉指控冯金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6月13日,钟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冯金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其支付尚未支付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133264元。

四、常州广方机械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常州广方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赵广明,拖欠6名职工2017年度及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92841元。武进区人社局分别于2018年9月6日、9月13日、10月9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分别于2018年9月12日、9月17日、10月15日前依法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赵广明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019年3月6日被网上追逃抓获归案,仍未支付劳动者的相关报酬。2019年3月6日赵广明被刑事拘留,3月20日被逮捕羁押。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赵广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6月17日,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赵广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其继续支付尚未支付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92841元。

五、溧阳市兴鹏羊毛衫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溧阳市兴鹏羊毛衫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姚东生,拖欠19名职工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192623元。姚东生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017年11月15日,溧阳市人社局向姚东生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17年11月20日前支付拖欠工资。2017年11月20日,向姚东生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工资。2017年11月23日,向姚东生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于2017年11月28日前支付拖欠工资。案发后,姚东生亲属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和5月7日将职工工资全部结清。姚东生于2018年5月1日被抓获并临时羁押,5月3日被刑事拘留。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6月24日起诉指控姚东生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7月11日,溧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姚东生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六、常州市科慧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常州市科慧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其华,拖欠52名职工2015年至2018年8月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3440079.55元。徐其华逃匿拒不支付拖欠工资。武进区人社局于2018年11月30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18年12月3日前足额支付,但该公司仍未支付拖欠工资。2019年1月28日,徐其华主动投案。2019年1月28日被刑事拘留,2月2日被逮捕。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7月22日起诉指控常州市科慧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其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8月16日,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常州市科慧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该公司支付尚未支付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3440079.55元;徐其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七、常州耀逸机械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常州耀逸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上某,曾用名上敏莉,拖欠8名职工2015年至2016年10月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105595元。职工讨要工资未果,向人社行政部门投诉。武进区人社局调查后,于2016年11月24日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通过打电话和在公司住所地张贴公告等形式,责令该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上某于2016年10月逃匿拒不支付拖欠工资。2019年4月14日上某被刑事拘留,2019年4月26日被逮捕羁押。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常州耀逸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上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8月19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常州耀逸机械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责令该公司支付尚未支付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105595元;上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八、陈辉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陈辉俊租用常州市华乐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东侧4楼车间和设备,从事床上用品加工经营活动。2018年7月至12月,拖欠35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264665元。2019年1月11日,金坛区人社局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足额支付职工2018年10至12月期间剩余工资,但陈辉俊采取逃匿方式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019年5月10日陈辉俊被刑事拘留,2019年5月23日被逮捕羁押。

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29日起诉指控陈辉俊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9月4日,金坛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辉俊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其支付尚未支付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264665元。

九、金坛区华城鼎顺服装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鼎顺服装厂实际经营者李叶军,2018年10月至11月,因经营不善,拖欠51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397799元,并逃匿拒不支付拖欠工资。2018年12月7日,金坛区人社局向华城鼎顺服装厂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张贴在李叶军居住处予以公示,李叶军仍不支付拖欠工资。2019年5月15日李叶军被刑事拘留,5月27日被逮捕羁押。

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2日起诉指控李叶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9月18日,金坛区人民法院判决李叶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十、常州文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常州文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负责人屠思贵,因经营不善,拖欠35名职工2018、2019年度(大部分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工资合计人民币390274元。职工讨要工资未果,向人社行政部门投诉。武进区人社局于2019年2月28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寄送邮件、在该公司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责令该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屠思贵于2019年2月25日逃匿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经公安机关电话劝投,屠思贵于2019年6月17日主动投案。2019年6月17日被刑事拘留,7月1日被逮捕羁押。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15日起诉指控常州文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屠思贵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9年12月11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常州文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屠思贵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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