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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召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3-18

3月18日上午,常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副局长李庆向各界新闻媒体详细解读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积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经济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具体体现。2016-2019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72亿元,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以来,由于受疫情和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我市稳就业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为此,市人社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50条”、“市政府应对疫情20条”有关精神,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及时出台《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全力以赴稳企业、稳就业。

稳岗返还新政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降低了稳岗返还政策的门槛。新政放宽了企业裁员率,对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即按3.62%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按5.5%确定;对2019年初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二是加大了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企业稳岗返还力度。新政明确对批发零售、物流运输、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参照困难企业标准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对批发零售、物流运输企业按今年以来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给予1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企业按今年以来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给予2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裁员率按2019年度和2019年12月以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测算确定,均须符合要求,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企业稳岗返还与一般稳岗返还不重复享受。三是进一步优化返还流程。对申请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实施简易程序,无需企业申请,直接由各地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拟发企业名单,经联审会议审核通过后,直接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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