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召开《常州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20-03-18 |
3月18日上午,常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副局长任洪兴向各界新闻媒体详细解读了《常州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并和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小军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今年1月2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州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贯彻国家《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中办发〔2018〕16号)、江苏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我市技术工人的待遇水平的纲领性文件,将有效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更多有志青年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之路。 《实施意见》突出政策红利,让技术工人有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坚持系统思考,解决技术工人提高待遇的体制机制障碍;强调部门联动,打造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合力工程。《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政治、经济、社会“三个待遇”,针对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广大工人关心的利益问题,通过两个“加强”、五个“支持”、三个“推动”,将政策性意见具体化、标准化,确保可操作、可落地。 (一)两个“加强”,提高技术工人政治待遇 1.加强对技术工人的政治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市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名单;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人才海外交流、专家进修、体检、疗养;酝酿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时充分考虑高技能领军人才人选;产业工人新党员占全年发展党员总数15%以上。 2.加强技术工人在工会组织中的作用。市总工会全委会委员中劳模、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比例占到40%左右;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中技术工人代表比例占到20%左右;技术工人在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比例要高于其在本企业职工中的比例。 (二)五个“支持”,提高技术工人经济待遇 1.支持企业完善技术工人收入增长机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95%以上;推进行业或区域技术工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推行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建立技术创新参与分配机制。指导企业设置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补贴;专门发布技术工人人力资源市场价位。 2.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经济待遇。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给予补贴;将技能等级职业(工种)目录纳入市职业培训补贴目录,直补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3.支持提升技术工人水平。对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给予企业4000-8000元/人的补贴;职业院校按规定自主公开招聘“能工巧匠”;选派企业技能人才、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进行海外培训研修、交流与合作。今年将启动百名“技能精英”德国研修班项目。 4.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市首席专家评选、市有突出贡献人才、“龙城工匠”、“龙城技能标兵”、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市企业首席技师等评选工作。 5.支持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加快构建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衔接的多元评价体系。健全市、区、行业(企业)三级技能竞赛体系,符合条件的直接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 (三)三个“推动”,提高技术工人社会待遇 1.推动健全技术工人服务体系。企业高薪技能人才、骨干企业推荐的技能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新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推行外来技术工人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技术工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居住证的均可申请落户,符合规定的技术工人配偶、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为高技能领军人才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技能人才地图”,并将高技能人才库纳入全市专家库。市、区普遍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云平台功能。 2.推动技术工人就业创业。技术工人在创业孵化基地等集中经营场所注册创办企业的,实行登记信息备案申报制度。技术工人创办企业可申请享受最高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人社部门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培训。 3.推动平等享受待遇政策。探索“两高”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领域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学位证书贯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分别享受中专、大专、本科生待遇。实行企业职业待遇贯通,鼓励引导企业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建立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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