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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劳动维权的终点站
发布日期:2021-02-09

日前,安徽农民工张某将一面“人民公仆,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感谢市支队为其讨回工资等各项待遇2万元。

2019年2月,张某通过网上招聘入职某快递公司工作,入职后被要求以个人名义与某快递站点签订了一份承包协议,并缴纳3000元违约担保金。双方约定,张某需严格按照快递公司规定投递快递,每月按照实际投递件数计算收入。期间张某每月要求单位结算工资都被站点经理以各种理由推脱、扣款,直到工作8个月后张某仍没结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无奈之下张某只能离职并走上维权之路。

张某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请通过基层调解未能实现,通过某区劳动争议机构确认劳动关系也未能确认。在走投无路并扬言要通过过激行为维权时,公安与人社警情联动将张某的情况反映到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老乔调解室立即联合市律协驻支队法律工作站的维权律师进行会商,并从三个方面维权调解:一是由支队乔万迎副支队长多次电话、短信、面谈的方式安抚张某情绪,防止其产生过激行为;二是由法律工作站值班律师袁良军收集网上招聘及张某工作期间受用人单位管理的相关证据材料;三是联系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请主管部门规范行业管理,共同协调处理此次欠薪案件。

经过支队监察员、法律工作站律师和快递行业主管部门历时半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张某一年多的维权之路终于走到了终点,拿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感动之余,他给案件主办人员送来了锦旗。

此次欠薪案件虽已圆满解决,但新业态领域用工规管问题值得深思:一是新业态下的快递行业劳动关系不稳定、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存在高风险,在加强源头治理的同时应密切关注、及时发现和处理好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劳动争议机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谨慎作出劳动关系认定,并在未有相关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主动调查取证;三是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严格规范用工行为,发现违法、违规用工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纠正,防止事态发展升级,不能让弱势群体成为边缘群体,更不能让弱势群体成为对立群体。

新业态用工在疫情条件下虽然缓解了一部分人的就业压力,但新业态用工不是规避劳动关系法律责任的避风港。下一步,我市劳动监察机构将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该领域劳动用工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假借新业态用工名义规避劳动法义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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