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办理) | ||||||||
发布日期:2021-08-09 | ||||||||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办理)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一)具有本统筹区户籍。 (二)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三)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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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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