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发布日期:2021-08-09 | ||||||||
一、事项名称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2012年7月1日之后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退役军人在参保所在地或者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手续。 四、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银行受理回执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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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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