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核定 | ||||||||
发布日期:2021-08-09 | ||||||||
一、事项名称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核定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 (三)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 四、申报材料 ①出国(境)定居人员需提供在国(境)外定居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申请表》 ③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 五、办理形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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