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领 | ||||||||
发布日期:2021-08-09 | ||||||||
一、事项名称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领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一)参保职工被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 (三)实际产生了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四、申报材料 ①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②辅助器具配置票据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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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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