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协议机构急诊医疗费用申领 | ||||||||
发布日期:2021-08-09 | ||||||||
一、事项名称 非协议机构急诊医疗费用申领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一)参保职工被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二)实际产生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诊的医疗费用。 四、申报材料 ①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②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③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赔偿明细(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迹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须提供)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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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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