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恢复 | ||||||||
发布日期:2021-08-09 | ||||||||
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恢复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亲属经核实后发现仍然具备领取待遇资格。 四、申报材料 ①失踪撤销材料 ②刑释材料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