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安监局 江苏煤监局关于评选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59号)要求,各辖市(区)通过专题研究、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示等方式,产生了推荐对象。常州市人社局和常州市安监局组成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了审核并上报全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全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的初审意见,现将差额后的“双先”表彰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2.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3.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先进工作者
1.王琪洁 常州市安监局危化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2.张 华 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监管二科科长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2日。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请与市人社局或市安监局联系,常州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5681931;常州市安监局联系电话:85683107。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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