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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出席《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8-12-17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17日,常州市就新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江天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就我市在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方面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在省内率先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阶段性将市区(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至7.5%,职工缴费费率不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不变,预计将为用人单位减少支出达2.87亿元。

此次市区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共涉及用人单位6.04万家,参保人员114.35万人,将为用人单位减少支出2281万/月。其中,市本级涉及用人单位3.45万家,参保人员65.47万人,将为用人单位减少支出1441万/月;武进区涉及用人单位2.13万家,参保人员37.38万人,将为用人单位减少支出623万/月;金坛区涉及用人单位0.46万家,参保人员11.5万人,将为用人单位减少支出217万/月。溧阳市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工作正在积极准备过程中,每年为企业减负约2000万元,具体办法近期即将出台。

2018年,我市根据上级要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帮助企业减负12.05亿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沿用19%,2018年为6.4万家企业减负5.09亿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执行0.5%,2018年为6.2万家企业减负5.33亿元;工伤保险在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执行费率阶段性降低50%,并从今年7月起执行工伤保险新浮动费率,2018年为3.6万家单位减负1.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2018年12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至7.5%,12月份为6.04万家单位减负0.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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