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常州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一案开庭审理。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良同志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彰显了我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打造人社“法治型机关”的决心。
原告常州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称我局工伤认定事实不清,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被诉工伤认定决定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案件结果法院将择日宣判。陈局长参与整个庭审过程,耐心听取了原告的诉求及意见,彰显了我局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群众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体会到公平公正的决心。
今年年初,新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了更细致、更严格的要求。此次陈局长率先垂范,带头出庭,既表明我局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和法律信仰,观念由过去的“被动出庭”变为现在的“主动出庭”;也表明我局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截至目前,今年我局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已达242件,其中需要出庭的案件数量为98件,实际出庭的案件数量为93件,实际出庭率达95%,比去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在总体案件数量大的情况下,达到这个比例,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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