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8年度3月份我市保安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3月7日 16:00
考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
2、具体考试时间及考核方案
(1)具体考试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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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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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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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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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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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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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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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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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专业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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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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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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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00 专业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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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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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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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卡、纸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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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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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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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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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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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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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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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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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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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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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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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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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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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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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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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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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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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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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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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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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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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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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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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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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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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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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卡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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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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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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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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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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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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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定申报
1.考生个人根据申报条件(申报条件见附件1)将所有申报资料(两张两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到指定的报名点申报。参加保安员三级、四级统一鉴定的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补考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全省统一鉴定报名点登录江苏省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报名点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确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申报条件见附件1),并在初审后将申报人员申报的相关材料送交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3、报名点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常州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2座1楼C20报名培训窗口)
联系电话:季老师 0519-85588921
4、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2座6楼603室拓展科)
联系电话:杜老师 0519-89991953
附件1:《保安员全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附件2:《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表》:点击下载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2月7日
附件1:
保安员职业的申报条件
凡申报保安员职业资格者,都必须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根据公安部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不发《保安员证》。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通过资格考试证明)。
1、初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2、中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和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初级士官。
(6)在保安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担任保安队长职务3年以上。
3、高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中级以上士官和退役军官。
(6)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担任治安保安机构负责人,或在保安服务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业务部门、分公司负责人,或在物业服务企业担任总经理、分管保安业务的副总经理及保安业务管理部门、分公司负责人5年以上,并经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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