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6〕1号)、《关于明确市本级和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择优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常人社发〔2016〕192号)要求,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1家单位为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下单位有相关情况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6622690(市社保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213022。
附件:拟准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十一)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拟准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十一)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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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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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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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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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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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新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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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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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武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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