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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流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93号)和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常人社发〔201956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于201971日开始进一步规范我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流程。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应填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后提交其所在劳动保障(人事)代理机构,劳动保障(人事)代理机构汇总后提交各统筹区人社行政部门,由统筹区人社行政部门在网站进行申报前公示;企业参保人员申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按部、省规定办理。

2.市人社行政部门受理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再将初步审查意见在市人社行政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出具书面审批决定。公示后有异议的应及时向12333举报,12333受理后应及时转基金监督部门处理,市人社行政部门同时中止提前退休审批程序,待基金监督部门出具核查意见后继续提前退休审批行为,基金监督部门核查处理时间不计入提前退休审批时限。

3.人社行政部门网站公示信息包括: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拟退休时间、从事特殊工种所在单位、从事特殊工种名称、从事特殊工种起止时间、公示时间、举报电话(12333)等。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20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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