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专题专栏
办事服务
自助服务大厅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87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通过金保系统按条件统一抓取数据,确定了第三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10733家企业,94347人,其中外贸行业2364家企业,50438人;批发零售7006家企业,31652人;文化旅游133家企业,1190人;物流运输918家企业,6644人;住宿餐饮企业312家,4423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30日-11月3日
电话:85682017、85682019
附:常州市第三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目录(详见附件)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