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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常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53号)精神,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常州市区企业经网上自主申报,系统在线审核,市就业管理中心复审,拟同意核拨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进行公示。现将名单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管中心市场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19-85588919。
附件:常州市区企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名单(10月批次)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