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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发布日期:2021-08-09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事项名称

暂停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一)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

(二)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

(三)保外就医期满或被撤销继续服刑的,从期满或被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数据比对结果,对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及待核实人员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四、申报材料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续发申请表

企业职工暂停养老保险待遇认证结果

法院判决书

失踪材料

保外就医期满或撤销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办理形式

(一)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经办窗口

咨询电话

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楼A区综合业务窗口

0519-88102735

 

(二)网上办理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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