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增发的工伤定期待遇已发放到位啦
近日,市社保中心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对市本级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予以调整。
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审批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从2022年7月1日起调整。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1、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一级伤残289元,二级伤残257元,三级伤残240元,四级伤残235元。
2、生活护理费调增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每月标准分别调整为4177元/月、3343.5元/月、2511元/月。
3、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此次调整涉及市本级794名工伤定期待遇享受人员,目前待遇补发已全部到账,相关市民可到银行网点查询领取或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查询,1月份工伤待遇将按调资后的新标准正常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