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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不到位 总包单位清偿欠薪!
发布日期:2024-04-22 浏览次数:  字号:〖
 
   

3,肖某等10余名农民工反映武进区某项目欠薪。武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访后,立即联系项目部核实情况。经了解,该项目总包单位为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武进高新区某建筑工程施工队。因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落实四项制度到位,导致班组长桑某在领取工程款后未及时支付班组工人工资,拖欠肖某等22名农民工工资约40万元。经协商,分包单位、桑某和班组工人达成协议,由分包单位拿出10万元、桑某拿出3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目前分包单位已支付了工资10万元,但桑某却未履行协议,一直不肯出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帮助农民工快速拿到工资,武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总包单位,在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后,要求其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总包单位承诺在班组提交结算资料后统一代付剩余的农民工工资,并依法向分包单位和班组长追偿

拿到工资的肖某等人表示:感谢孙队,感谢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我们农民工快速拿到了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再次提醒: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务必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农民工工资务必要通过工资专户发到每个工人的银行卡中,对工人管理进场有登记、退场有结算,避免发生结算纠纷;同时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进场工作要打卡,按月核对工资表,退场填写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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