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跨地区派遣人员社保缴纳问题
信件内容: 【背景】 用工单位:常州公司  ,劳务派遣单位:深圳某人材公司,  被派遣劳动者:广东籍,与上述派遣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深圳市 , 目前社保缴纳地点:深圳市。

 【咨询】请问上述情况下,我们用工单位(常州公司)或者深圳派遣单位,可以在常州为上述被派遣劳动者直接缴纳社保吗?即深圳社保停缴,转为常州社保。
留言时间: 2026-05-26
回复时间: 2026-05-2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企业社保科:86811106.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信访处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网站地图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0519-12333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仅处理门户网站纠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