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类型: | 咨询 |
| 信件标题: | 产前检查假,产假相关问题 |
| 信件内容: | 常州是否有产前检查假?产前检查假能否用病假,事假,产前15天假抵扣?只要剖宫产有没有多的15天假? |
| 留言时间: | 2026-06-24 |
| 回复时间: | 2026-06-25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省相关部门答复:依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 2、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026)第二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劳动关系处85682021。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信访处 |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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