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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市本级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19-04-02      来源:市人社局

  2019年3月22日至3月29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市本级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社会各界对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征集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针对网友建议,结合常州市市本级实际情况,市人社局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以下合理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网友建议:“第七条中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建议执行时间后延,给与参保单位充分的准备时间。

人社局采纳意见:同意采纳。将第七条修改为“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在这次公开意见征集活动中,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工伤保险工作,积极参与意见征集,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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