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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87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通过金保系统按条件统一抓取数据,确定了第四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8059家企业,46884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22日
电话:85682017、85682019
附:常州市第四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目录(详见附件)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